2005年11月1日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(2024-11-1已更新)

任务文章(作)   2024-11-01 01:57:36
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特殊药品警示标志  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是2005年7月26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,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公布,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  2013年12月7日《国务院令》(第645号)部分修改。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,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、安全、合理使用,防止流入非法渠道,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,制定本条例。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,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、储存、运输等活动以及监督管理,适用本条例。  国务院令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2005年7月26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,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公布,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  总理:温家宝  二○○五年八月三日

Copyright © 2019-2025 shaobg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苏ICP备19027661号-1